中国科协交流部关于申报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的通知
2021-03-31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未知 | 浏览量: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暨港澳科学家的学术交流,增进海峡两岸暨港澳科技工作者的了解和友谊,推动海峡两岸暨港澳协同创新,中国科协交流部将启动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对象包括:
(一)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及副省级城市科协直属单位;
(三)设立科协基层组织的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
二、项目内容
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包括以下子项目:
(一)与港澳台相关组织开展日常交流项目
拟资助10-12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20万元。
主要内容:加强同港澳台重要组织联系及合作,促进港澳台科技工作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交流项目形式包括学术会议及论坛、技术考察、专业参访、针对港澳台地区的专题调研等。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要与港澳台地区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科技交流基础,具有学科优势或区位优势,对相关产业及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有相关配套资金及政策支持。
(二)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年科学家学术活动月项目
拟资助25个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主要内容:在大陆(内地)举办的面向海峡两岸暨港澳(海峡两岸暨港澳均包括、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优先)青年科学家的学术会议、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优先资助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医学医药、工程制造、基础理论研究等学术领域。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要与港澳台地区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科技交流基础,具有学科优势或区位优势;有配套资金支持;交流活动形式为学术会议、论坛等;参会代表以来自科研、教学或生产的第一线,年龄以45岁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港澳台地区代表参会比例不能低于总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一。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提交至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二)所有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由中国科协交流部审定后通知申报单位。
(三)申报单位接到入选项目通知后,需在30天内与中国科协交流部签订资助协议,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国科协开展的各项评估工作, 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中国科协交流部提交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经费决算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并配合中国科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五)申报单位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项目资助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联 系 人:边立航 张嘉瑶
联系电话:010-62180213(13651035463),010-6857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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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海峡两岸暨港澳民间科技人文交流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