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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

2018-12-04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山西省近日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共30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力促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一是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开展隐性障碍清理专项行动,除法律规定和国家决定保留的审批事项外,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二是进一步开放民间投资领域。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三是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优质企业、优质资产、优质资源,对民间资本不设准入门槛、不限持股比例、不限合作领域。提高民间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建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发布机制,定期公开发布合作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四是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各级各部门在满足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面,一是定期梳理新近在招商引资、拆迁补偿、政府工程款项结算、PPP项目等方面的承诺事项,依法依规及时兑现。二是减轻税费负担。全面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地。三是加强土地供给。四是优化环评服务。五是降低运行成本。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积极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
  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一是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筹资50亿元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市场化推动解决上市民营企业和重点民营企业的流动性问题,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避免发生企业所有权恶性转移。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要求,对符合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三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四是提高融资担保水平。五是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进入红名单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贷款利率实行优惠,并为其提供多样化、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严重失信、长期违约、恶意拖欠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取消已有的荣誉和补贴。
  在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一是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投资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鼓励民营企业引进“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重点技术领域和行业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民营企业引进的各层次人才享受与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待遇和津贴。三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按照宜大则大、宜精则精的原则,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培育机制。从2018年起,省级财政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的,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从2018年起给予“小升规”企业3年的适应调整期,3年内保持税收负担总体不增,可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四是促进民营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
  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一是树立鲜明导向。大力倡导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靠前服务,真心实意帮助民营企业经营者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制度、政企沟通协调会制度和民营企业直通车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三是弘扬企业家精神。大力弘扬晋商精神,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营造崇尚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发展的社会氛围。制定获得全国、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百强民营企业的奖励办法,对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进入山西民营企业100强的,在政治安排和各类评选表彰中优先考虑。
  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一是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二是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三是完善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四是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法规制度。加快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研究出台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适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大胆作为,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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