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于明年1月1日启动
2018-12-05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12月3日,中国工业报记者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7〕53号 )要求,在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经济普查工作,今年4月4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对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了全面动员部署,目前,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安排,2019年1月1日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正式开始。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清查,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辽宁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洪奇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
王洪奇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就是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最新进展。
当前,辽宁省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实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经济活动和经济结构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变性,经济主体大量增加,新经济蓬勃发展,新动能不断释放。开展全国经济普查,摸清辽宁省新“家底”和省情省力,掌握经济发展特别是新动能发展状况,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王洪奇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范围包括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涵盖的所有行业,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需要填报不同的普查表。
此次普查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在获取普查对象数据的方式方法上,王洪奇表示,突出三个特点。在技术手段方面,采取网上直报与手持移动终端设备(PAD)采集相结合。一套表单位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调查,填报普查表。
在条块结合方面,地方普查机构与部门普查机构相结合。金融、铁路等部门按规定的普查对象、范围、内容,结合部门与地方普查机构职责分工,开展普查工作。在数据来源方面,直接调查与利用部门资料相结合。。直接调查是在清查的基础上,通过联网直报和普查员入户登记直接采集数据,同时还要从部门取得单位名录信息、行政记录信息、业务量统计资料等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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