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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成都两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21-01-04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未知 | 浏览量: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0年11月29-12月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成都市青白江区和双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本次实地核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严格审核了申报材料;调阅了青白江区58所和双流区145所幼儿园园舍条件和教师队伍的相关数据,包括园舍条件、玩教具、图书、教职工配备和教师待遇保障等;对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家长、园长和教职工开展了认可度调查。在实地核查期间,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听取了两个区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现场查阅了相关材料,随机抽查公办、民办普惠、城市、乡镇、小区配套园等各类幼儿园15所,核对了有关数据,与近50位老师进行了座谈,并对部分幼儿园进行了暗访,随机采访部分学生家长。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双流区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3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督查,结果如下:

  (一)普及普惠程度指标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应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应达到50%。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这三个指标进行了核查。青白江区、双流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在园(班)幼儿总数/县域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100%)分别为97.9%和12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分别为88.26%和82.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57.93%和50.2%。

  核查结果:两个区普及普惠程度均达到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二)园舍合格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两区所有幼儿园的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图书配备的年报数据进行了逐一核查,实地抽查了青白江区8所、双流区7所幼儿园。青白江、双流两个区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等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评估标准,其中园舍条件2017年前建成的基本达到四川省《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年后建成的基本达到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玩教具和图书配备都能达到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两个区符合班额标准的占比均超过85%,分别达到92.74%和85.71%。

  核查结果:两个区园舍条件基本达到评估标准。

  (三)教师合格情况

  《办法》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规定,各县(区、市)要配足配齐教师,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全日制幼儿园应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不少于1:9,教职工与幼儿比不少于1:7。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两区所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待遇保障情况的年报数据进行了核查,实地抽查了青白江区8所、双流区7所幼儿园。青白江区在园幼儿12,806人,保教人员1,476人,教职工2,094人,专任教师986人。双流区在园幼儿44,592人,保教人员5,239人,教职工7,428人,专任教师3,585人。青白江区与双流区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分别是1:8.68和1:8.51,教职工与幼儿比分别是1:6.12和1:6,专任教师与幼儿比分别为1:12.99和1:12.4。两区都及时足额发放了教职工工资,没有拖欠幼儿教师工资现象。都建立了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对公办非在编教师,还分别制定《青白江区关于保障公办非在编教师待遇的实施意见》和《双流区教育系统员额教师职级制管理实施办法》,从体制机制上予以保障。都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

  核查结果:两个区教师配备和待遇保障基本达到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四)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办法》规定,各县(区、市)要完善党建制度,健全财政投入制度、收费制度、监管制度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两区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及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两个区党建、投入、收费、监管、风险防控等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两区都制定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青白江区均为 500 元/年,双流区均为800 元/年。

  核查结果:两个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基本达到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五)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在国家认定环节,必须开展社会认可度调查,抽查县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督导检查组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平台进行了问卷调查。青白江区总体认可度93.65%,双流区总体认可度为94.51%。

  调查结果:两个区社会认可度达到标准。(详见附件)

  综合以上结果,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定:青白江区和双流区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和保教质量保障情况及社会认可度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按程序审核后,予以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青白江和双流区委区政府,在四川省、成都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教保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青白江和双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工作机制、布局规划、财政投入等方面,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青白江区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把学前教育提质工程作为教育十大重点工程之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保障水平,特别是建立教师待遇提升长效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动态调整和教师绩效奖励办法,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岗位补贴标准和教师奖励性补贴标准。双流区落实区委、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2019年至今,区委常委会研究学前教育工作2次;双流区政府会议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相关问题10次;区委教育工委每年至少听取1次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专题询问;区政协主席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至少2次。

  2.多措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青白江区和双流区高度重视公办幼儿园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公办园办园机制新模式,想方设法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努力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青白江区通过“治理一批、回收一批、新建一批”,2017-2019年累计投入2.9亿元用于盘活资产,回收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2020年又投入约2.3亿元,新建 8所公办幼儿园,将于2021年投入使用,届时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将达62%。对新建公办园实施“政府投资、委托管理、自主办园、多元评价”的办园新模式,将新建园登记设立为二级事业单位,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双流区优先保障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区政府出台了《双流区推进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工作实施方案》,新建幼儿园11所,改建公办园3所,将24所优质民办幼儿园改办为公办幼儿园。2017年以来,4年累计投入超11亿元,年均增长超过57%。

  3.提升素质、提高待遇,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青白江区和双流区重视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师德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青白江区严把专业关,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入职培训、师徒结对、跟岗研修、送教下乡”等方式,对幼儿教师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培训,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将按规定配备的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资待遇,预计2020年非在编教师年均收入达到7万元,较2017年提高近2万元。双流区建立“高校选优、公招择优”的幼儿教师引进补充机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达99%,骨干教师较“十三五”初期增长85%。实施名园名师引领工程、“幼儿园园长梯队培养”项目,支持年轻教师的成长。采取“普惠+激励”方式,着力提升幼儿教师待遇。2020年全区一次性增核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均绩效工资0.5万元、提高人均奖励性补贴超过1万元。

  4.建团结对、示范引领,整体提升保教质量。青白江区和双流区幼儿园始终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基本克服了“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和质量。青白江区坚持“名园+新园、公办园+民办园、优质园+薄弱园”工作思路,创新实施区域教研,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成立9个教研联组,构建“一体化、全覆盖”的区域教研网络,通过“组员遴选1+1”“一月一园一研”等措施,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对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双流区制定了《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致力打造“双领”工程,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名园领航”工程由13所成都市一级园分别与2—3所幼儿园签订协议,开展结对帮扶。“集团引领”工程充分发挥5个成都市优质学前教育集团作用,充分发挥龙头园的带动作用,促进集团幼儿园共同发展,形成集群效应。同时建立“全区—片区—镇(街道)”三级管理网络,组建8支覆盖城乡的专家型园长团队,每学期开展“4个一”活动,以点带面提升办园品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幼儿园园舍条件未达到国家《幼儿园建设标准》。

  据核查,两个区2016年前建设的部分民办幼儿园园舍条件不达标。青白江区58所幼儿园中,9所活动室不达标、7所建筑面积不达标。双流区145所幼儿园中,40所活动室不达标、90所建筑面积不达标。

  上述情况不符合《办法》中“幼儿园园舍条件……普遍达到规定要求”的规定。

  2.个别公办园教师待遇同工同酬执行不到位。

  两区已经制定公办园教师同工同酬政策,但尚未落实到位,非在编教师收入普遍低于在编教师。实地核查中,青白江区公办的清泉镇中心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五险一金中,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双流区公办胜利幼儿园,年平均收入在编教师12.7万元、非在编教师8.5万,相差4万元。

  上述情况不符合《办法》中“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

  3.部分幼儿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实地核查和暗访发现,部分幼儿园保安数量偏少,防护不到位。青白江区民办普惠性质的大同镇中心幼儿园早晨孩子入园,只看到一名保安,且没有戴头盔。双流区丰乐幼儿园,有保安人员两名,但没有戴头盔。个别园所存在安全隐患。青白江区元迪怡城幼儿园对重点部位存在监控盲区。双流区黄水幼儿园白云分园的阅览室灯具位置偏高、光线暗。

  上述情况不符合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教育部关于保护儿童视力的相关规定。

  此外,据暗访了解,青白江区、双流区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分别为30.32%和32.2%,是区域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收费标准较低,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小规模普惠性民办园办园经费捉襟见肘,运行困难。

  四、督导意见

  大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四川省要督促成都市青白江区和双流区针对此次国家督导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标准,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认真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1.持续改善办园条件。要根据人口分布及流动情况,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适时调整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要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在公共服务设施中统一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措施,持续改善办园条件。部分未达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要尽快把缺额补足、把短板补齐,已达标的也要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确保不下滑、不出新的问题。

  2.努力破解幼儿教师相关问题。要继续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特别是在专任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15的基础上,创新幼儿教师编制管理。要按照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切实保障编内编外各类教师合法待遇,加快实现同工同酬。要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帮助教师设计好专业成长的途径和目标,鼓励支持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养。要始终严格教师管理,坚决防止出现师德师风问题。

  3.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要进一步强化“以儿童为中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继续巩固去“小学化”专项治理成果,总结提炼幼儿园利用地域资源开设“野战营”“游戏一条街”,结合巴蜀文化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的有益探索,支持鼓励幼儿园办出特色。要加大专业引领力度,继续通过全区教科研网片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幼儿园常态化活动的督导,以农村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4.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确保实现幼儿园视频监控全覆盖,配强保安人员,配齐防护设备,把幼儿园大门守好、周边盯紧。要开展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黑园”“黑校车”。

  5.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要建立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既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同时又要在强化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承受力,建立收费标准调整机制。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监测复查长效机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指标不滑坡、问题不反弹。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

  请四川省结合省情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在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和双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相关指标达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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