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常委,哈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斯泽夫提出了对于今年“建议国家能源局统筹海上风电发展”的提案,斯泽夫认为,当前,海上风电开发管理缺少统一部署,我国海上风电起步较晚,但是发展空间很大,目前开发管理上还存在各自为政(各省分别制定政策)、无序发展的现象。
斯泽夫指出,海上风电对我国能源转型的作用缺乏统一认识。大力发展风电已经是应对碳中和最有力的措施,但是我国东部地区陆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潜力有限,要想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本地化开发和就地消纳,必须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特别是开发资源和储量更好的远海风电。而此前对于海上风电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尚存不同认识。与此同时,当前的海上风电开发大部分都由各个省市政府与企业主导,而实际开发过程中,涉及到很多部门,使企业难以协调,而且对于海上风电的开发缺乏国家层面的宏观统筹与整体规划。由于需要协调力度大,造成的投资成本无法控制。由于海上风电接入问题突出,缺乏海上电网顶层设计,未来还可能会导致弃风等现象的出现。目前海上风电还都位于近海,后续随着规模增大和向远海发展,将涉及到海上组网和送出等问题,而这些由于海上风电的分散式、独立式发展,一直没有统一的规划,对海上风电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为此,斯泽夫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发展海上风电作为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对推动新时代能源结构调整与转型发展、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率,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减少大气污染,加快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开发海洋资源,促进经齐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海洋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建议由国家能源局负责海上风电的统一开发规划,协调国土、海洋、军队、地方和电网,制订统一的开发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图为全国政协常委斯泽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