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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1-09-10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经 | 浏览量: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下达〈2020 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及宣贯计划〉的通知》,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 MTC1[2020]2 号文件下达的任务计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由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机动车检验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数据统计显示,截止至2019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48亿辆,柴油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0%以上,颗粒物(PM)占90%以上,成为了汽车尾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18年,国家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国家发布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排放不达标的“黑烟车”成了交警严查的对象。

  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全面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但是黑烟车仍然时有出现,黑烟车的监管成为了各地尾气监管的攻坚难题。传统的黑烟车监管方式效率较低,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更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近几年,全国各地已相继建成了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该系统通过高清摄像头来获取来往车辆的视频和图片信息,利用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判断出机动车尾气烟羽的林格曼黑度等级。《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中规定,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即属于黑烟车,可以进行处罚。

  因此,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判断的机动车尾气黑度等级准确性至关重要,亟需制订相应的技术规范使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在抓拍到黑烟车之后,能够自动准确进行黑度等级的评判,解决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黑度等级评判的溯源问题,以保障环保部门使用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治理黑烟车排放时有法可依,有源可溯,进而为我国治理大气污染做出积极贡献。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以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列规范进行制定。

  本规范主要参考GB 36886—2018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HJ 845—2017 《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T 398—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编制而成。

  校准环境条件:温度:(-20 ~ 50)℃;相对湿度:≤ 85%;大气压力:(70~106)kPa;光照度:固定式:白天(1500~80000)lx,夜间(0~1500)lx;移动式:(0~80000)lx。

  测量用到的设备:标准黑度板;激光测距仪;光照度计;环境参数检测仪。

  复校时间间隔: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为1年。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仪器的使用情况、使用者、仪器本身质量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本规范适用于固定式和移动式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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