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称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
此外,发改委通知中还指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
在停车位方面,通知中表示,要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针对新能源市场,通知中强调,落实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效满足居民出行充换电需求。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