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总理对宣誓人 提了啥要求?
2017-07-04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新京报 | 浏览量:
新华社 李涛 摄
李克强总理的身后悬挂着国徽,左侧立着五星红旗。在他对面,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国务院任命的39个部门的62名负责人向宪法庄严宣誓。
“希望大家牢记这一时刻,把宪法和刚才的誓言铭刻于心,真正融入自己的思想,贯穿于工作之中。”李克强总理对62位宣誓人说。
中新社 刘震 摄
7月3日上午,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出席仪式的全体人员起立,面向国旗,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领誓人站在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李克强总理监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中新社 刘震 摄
这是国务院第二次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去年9月的首次国务院宪法宣誓仪式后,李克强总理勉励大家履行誓言、恪尽职守、不懈努力。而在今年的宣誓仪式后,李克强总理向各位宣誓人提出四点要求:希望大家依宪履职、为民履职、勤政有为、清廉守正。
“忠于宪法体现在依法行政上。各国家机关履行职能、各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时,都必须牢牢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做到依宪履职、依法行政。”总理说。
他要求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处处为人民着想、为人民提供应有帮助。“希望大家做到为民履职。我们的政府是人民政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新华社 李涛 摄
李克强说,今天宣誓的62位同志,担负着国家机关、国有直属部门的重要领导责任,要以更高的自觉性勤政有为、清廉守正。
“希望大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把发展这个硬道理更多体现在让人民受益、提高人民福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总理说。
李克强最后勉励大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辱使命,为保持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实现“双中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奋斗。
“祝大家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取得新业绩!”总理说。
上一篇 上一篇:习近平致电祝贺非洲联盟第29届首脑会议召开
下一篇 下一篇:抗洪抢险,中央企业冲在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