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新闻 >

河南发布首个低速电动车引导性目录

2017-07-27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现在,放眼道路上、街道旁,电动车已成为继传统汽车之后第二大数量的机动车交通工具,其规范发展一直备受关注。近日,中国工业报记者获悉,河南省工信委已发布首个河南省低速电动车企业及产品引导性目录,在行业内率先开展引导性管理,为低速电动车的彻底转正探路。

    电动车优点多,发展迅速但不被认可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包括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在城乡悄然兴起,成为居民非长途出行的首选。电动车没有传统汽车的昂贵价格,却具备汽车的舒适安全,没有传统自行车的简陋、吃力,却具备自行车的方便易驾驶,又因其无需到加油站加油,储存能量廉价简单,受到城乡居民的普遍欢迎,产业迅速发展且形成较大市场规模。据不完全统计,河南省现有低速电动车企业20余家,产能已突破20万辆;在全国市场,低速电动车更是蓬勃生长,各路厂商和资本纷纷注资该领域。但是由于缺乏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低速电动车合法性始终不能得到认可,行业前景存在着不确定性。

    依托行业协会,非强制性规范引导

    为了规范产业发展,河南省工信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产品标准,引导企业规范生产条件,尝试行业自律性管理。去年,按照企业自愿、行业自律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管理的通知》,确定对省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实行引导性目录管理,依托行业协会开展非强制、引导性的管理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发布1号公告。河南宏瑞世英车辆有限公司生产的“宏瑞”牌低速电动轿车成为首个进入引导性目录的产品。目录还将建立企业及产品一致性管理退出机制,对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退出管理。

    引导规范,并不等同可以上牌、上路

    河南省工信委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低速电动车的合法上路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在国家相关政策和管理规范出台之前,河南出台引导性目录是为了引导低速电动车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有序发展,并不意味着低速电动车可以上牌行驶、合法上路。河南省结合产业现实情况,实行引导性目录管理,对于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生产条件,进而促进社会理性投资、理性生产、理性消费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将为主动适应国家未来规范产业发展的政策、从根本上规范低速电动车行业管理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X关闭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