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新闻 >

辽宁推进供给侧和“放管服”改革 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至20项

2017-08-17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8月15日,中国工业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清理规范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清理规范收费工作,提出要强化放水养鱼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降费减负政策,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此,辽宁省财政厅高度重视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工作,始终把清理规范收费作为持续推进供给侧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 省财政厅出台了进一步清费政策措施,其中,辽宁省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从原来的32项调减至目前的20项,减少12项。

    据悉,目前,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其中中央设立43项,省设立20项。在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企24项,全部为中央设立,辽宁省无专门针对企业设立的收费项目。

    经清理规范,在省财政厅减少的12项辽宁省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消人防工程四项费用等2项,停征镁资源保护费1项,调整有线电视初装费、有线电视月租费、工事使用费、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海蜇资源损失赔偿费等9项收费,保留养犬管理费、收费票据工本费等20项。按照财政部“一张网”口径归类,目前该省保留的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养犬管理费、收费票据工本费、城市中小学住宿费、中小学外国学生学费和考试考务费(含16项考试考务费)等5大类,是全国收费项目较少的省份之一。

    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德海说:“这次清理规范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进一步降费减负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明确要求对全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切实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此,我们将清理规范收费工作向纵深推进,按照清理规范收费基本原则,提出了意见,并经省政府第131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取消、停征和调整12项收费,保留20项收费,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取消、停征的收费,预计全年可减轻全省企业和社会负担2.2亿元。同时,对缴费人在政策执行日以后缴费的,按原渠道全额退还缴款义务人。

    省物价局副局长赵乐吟介绍,清费减负降成本,是当前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此,省物价局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实施输配电价改革,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2.93亿元;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各地和有关部门自查自清,努力实现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出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三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涉企收费常态化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整顿和规范收费秩序。赵乐吟说,本次与财政部门共同开展的清理规范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具体措施,必将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营造全省良好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还了解到,辽宁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公示制度执行管理,实施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增强时效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完善辽宁省收费项目目录内容,实行常态化公开,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省财政厅开展了国家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并组织各市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了源头控制、动态监管、专项检查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基本杜绝,降费减负政策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持续推进供给侧和“放管服”改革,积极支持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


 

 

 

    X关闭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