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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体店企业不得网销食品和保健食品

2017-08-22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近日,《甘肃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公布。根据这一方案,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同时禁止以电视购物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

    依照方案,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认真排查,重点检查通过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销售食品或保健食品单位的经营许可资质,以及超范围经营、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产品标签标识、网页宣传中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的,责令下线并召回相关产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同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广告代言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进口商对其进口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标签真实承担法律责任,进口商发现进口食品、保健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召回相关产品,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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