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促进法着力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2017-11-21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中国工业 | 浏览量:
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对创业扶持和创新支持进行了明确规定,着力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创新是企业的灵魂,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的生力军。近年来,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推动了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转型升级,成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活力之源。但从当前经济形势看,中小企业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资本、土地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招工难、用工贵以及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缓解,传统产业领域中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盈利能力依然较弱,转方式、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法律支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和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在创业扶持方面,提出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中小企业行政许可便捷,简化中小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实现中小企业市场退出程序便利化,加强法律政策咨询和公共信息服务;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创业给予优惠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和服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规划中安排必要的用地和设施;鼓励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加强资源共享合作,为中小企业创业提供服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坚持把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兴业作为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一是加强创业服务,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减轻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企〔2012〕347号),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融资服务水平,营造创业兴业良好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印发《中小企业法律问题百问百答》,《“双创”政策文件汇编》等资料,召开政策宣传交流会,为中小企业创业兴业提供借鉴和支持。二是培育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从2015年开始,开展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遴选公告工作,目的是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场所和有效服务支撑,目前已遴选公告了297家示范基地。各地也积极推动小微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和建设,已认定小微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760家,入驻企业超过19万户,提供就业岗位近500万个。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小微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向平台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为中小企业创业兴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
在创新支持方面,新法拓展了创新内涵,增加了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对目前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加速折旧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政策纳入法律修订中;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鼓励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科研、军民融合和标准制定;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励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通过产学研合作、与大企业建立产业链上的协作关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同时,在财税金融方面,也加大了对创新的支持。
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新旧动能和转型升级,增强市场竞争力。一是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2013年,工信部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目前,已有22个省累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000多家、产品近4000个,有力推动了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二是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围绕国家“互联网+”行动部署,积极探索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新思路、新做法和新模式,全面提升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和应用能力。2016年,18家大型电信运营商、信息化服务商和专业服务机构构建了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6〕445号),突出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服务平台化与应用网络化相结合、示范带动与协同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以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水平、改造生产制造方式、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优化市场营销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三是实施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一方面发挥全国“双创”示范基地示范引领作用。国务院已开展两批120个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各地把“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另一方面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政府扶持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的作用,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共认定了500多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会同财政部分四批支持了30个省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开展平台网络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公共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推动各省市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培育和认定。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各省市共培育和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6800多家。新法中规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将开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此外,自2016年开始,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作为主题,每年主办“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创新热情,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发掘和培育了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要求,加强《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贯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积极推动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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