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激励仪器共享 全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率达85%
2017-11-30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科技日报 | 浏览量: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提出,全面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这引起了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现状如何?“十三五”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动?记者就此采访了科技部相关人员。
全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率达85%
“国家财政投入购买的大型仪器和科研设施都应该开放。”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平台处负责人任家荣表示,科学资源开放共享十分必要,一方面是为科学家做好服务,另一方面是国家宏观战略的需求,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条件支撑。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开放共享。
今年9月,科技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仪器与设施的开放共享管理工作,明确了科研仪器与设施应该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原则。
任家荣所在的科研平台处,2014年以来开展了以大型仪器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为重点的科学资源开放共享督导工作,他告诉科技日报记者,2015年和2016年购置设备方面的财政经费支出就减少了53亿元。“资源开放共享做好了,可以避免重复购买仪器,为国家财政节省很大一笔开支。”
一直以来,国家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散落在各个单位中,仪器的数量和种类没有公开透明的发布渠道,究竟有多少“家底儿”成为第一道待解难题。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通过资源调查摸清了“家底儿”,截至2016年底,全国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总量约7.3万台(套),总价值1042余亿元。
按照“一开放二利用三共享”的步骤,全国价值千亿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启了逐步开放共享的进程。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每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都“上了户口”。
据悉,排除不适宜开放共享的仪器,截至今年11月,已经纳入上述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仪器共6.2万台(套),开放率达到85%。“仪器名录发布、运行服务记录和监督评估,是共享平台今后完善的重点。”
发放“创新券”激励共享
双创背景下,企业研发热情高涨。如何满足企业对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需求?任家荣介绍,许多地方创新财政投入机制,采取“创新券”等方式加大对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激励,引导科技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累计发放“创新券”超13亿元。60%的“创新券”被企业用于利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开展检验检测、合作开发等科技活动,累计为企业节约仪器购置等研发成本达数十亿元。
任家荣说,对于有仪器使用需求的企业来说,只花检测费比掏钱购买仪器节省很多钱。对于仪器管理单位来说,开放共享是国家赋予资源管理方的责任和义务,不过,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来收取一定费用。“虽然具体收费标准及如何收费是一个难点,但总体原则是成本补偿,而不是盈利。”
此外,“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面向全社会开放,企业可以登录平台,查询所需仪器,通过网上预约即可使用该资源。“我们搭建平台,仪器‘唱戏’就可以了。”任家荣说,今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
“后补助”机制奖励开放
经过几年建设,大型科研仪器使用已经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过,仍旧存在一些仪器管理单位对共享认识不够充分的问题。“为此,我们在评价考核机制上需进一步增强导向。”任家荣说,今后还将逐渐在国家平台上实现对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管理功能。管理单位也要建立完善的开放共享服务记录并向国家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报送。
据悉,下一步还将加大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力度,根据考核结果,对开放共享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单位给予后补助经费,以调动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积极性。考核结果还要作为科研仪器进一步购入和建设的依据。申购仪器要根据开放共享服务情况来评价,开放效果不佳的单位要警告或公示整改,而且在申报科技项目和申购仪器方面有约束。
任家荣表示,目前科技部还在研究制定国家科学数据管理与开放共享办法,完善科学数据的汇交机制,并积极推动实验动物、实验器材在内的科技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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