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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摩托车行业增值税降低1%

2018-05-10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机经 | 浏览量:

         按照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摩托车作为制造行业,增值税将从原来的17%降低为16%。那么实际降低多少呢?达摩院分别列举几款不同价格、排量区间的车型来计算。

  国产车为例

  以一台发票价为10000元的125cc通勤车为例,其原来裸车价约为8547元(未开发票价),增值税额约为1453元;调整之后的裸车价不变,增值税额约为1368元,比原来降低减少了85元。

  以一台发票价为20000元的250cc(消费税为3%)个性化街车为例,除去消费税的价格为19417元,其原来裸车价约为16596元(未开发票价),增值税额约为2821元;调整之后的裸车价不变,增值税额约为2665元,比原来降低减少了156元。

  以一台发票价为35000元的500cc(消费税为10%)休旅车为例,除去消费税的价格为31818元,其原来裸车价约为27195元(未开发票价),增值税额约为4623元;调整之后的裸车价不变,增值税额约为4351元,比原来降低减少了272元。

  以进口车为例

  其关税应为9000元,消费税为3222元,原来的增值税为5478元,调整后为5156元,增值税比原来减少322元。

  如排量为500cc<排量≤800cc(消费税为10%),假设到岸未含税价为40000元的车型,其关税为16000元,消费税为6222元,原来的增值税为10578元,调整后为9956元,增值税比原来减少622元。

  据广东的一些经销商透露,摩托车税率从5月1日起确实比之前降低了1%,但是零售端价格基本上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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