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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实施意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08-13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具体指标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涵盖大气、水、土壤等各个方面。主要包括:未达标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8%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4.5%以上,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9%以内,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4.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1.9%,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16%,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减少10%、14.3%;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左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15.15%;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大主战场,是实施意见明确的三大主要任务。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蓝天幸福感。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五治”( 治理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修复长江生态系统,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切实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巢湖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在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中,立足我省实际,注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五大关系”,围绕“水更清、岸更绿、产业优”总体目标,扎实开展“七大行动”,立足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加强长江保护修复。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合肥市和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长江(安徽)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坚决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每年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完善环保督察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问责,对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补偿机制、经济政策体系、法治体系、能力保障体系、社会行动体系等。 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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