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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何以“破冰”中美太空科学合作

2017-06-07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新华社 | 浏览量:

        受阻于美国国会于2011年通过的“沃尔夫条款”,中美在航天领域的合作长期受到较大限制。随着双方民间科学界合作呼声不断高涨,中国科学家积极探索,借助商业合作模式,绕过“沃尔夫条款”,终于在3日成功将中国自主设计和研制的科学实验装置送往国际空间站。

  不少美国媒体和专家将此称为中美太空领域的“破冰”合作。一个商业事件,何以冲破藩篱,开启中美航天领域科学合作的新模式?
  首先,商业合作并不违反“沃尔夫条款”。
  由美国前国会议员弗兰克·沃尔夫起草、推动的“沃尔夫条款”,堪称目前中美航天科技合作的最大壁垒之一。该条款禁止美国与中国开展任何与美国航天局有关或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协调的联合科研活动,甚至禁止美国航天局所有设施接待“中国官方访问者”。
  尽管这一条款涉及范围广泛,但它并不包括商业范畴的合作。
  为进一步研究空间环境里基因突变的规律,北京理工大学邓玉林教授科研团队于2014年就以高校身份,向美国负责商业化运营国际空间站科学研究平台的纳诺拉克斯公司提出了合作意向。历经重重挑战,这一项目最终于2015年通过美国国会、国际空间站合作方等各项审查,获得美国航天局批准,从而签署合作协议。
  纳诺拉克斯公司对于相关合作是否会违反“沃尔夫条款”十分小心谨慎,开展了大量工作。该公司首席执行官杰弗里·曼伯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为什么中美航天合作存在壁垒,并努力去绕过壁垒,而并非与之对抗……在合作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来自白宫、国会和两党成员的合作(态度)。”最终,该公司于2015年宣布,美国政府已明确告知该公司,该公司与北京理工大学开展的这一合作不违反“沃尔夫条款”。
  第二,随着双方关于太空领域合作的呼声不断高涨,“沃尔夫条款”已成为“孤独的坚持”。
  早在多年前,沃尔夫曾声称,中国可能会在与美国的航天合作中借机获取美国的技术机密。就这一偏见,许多人不以为然。如美国华裔宇航员焦立中就曾反驳说,俄美两国积极、成功的民用太空项目合作,也并未让俄获取有军事价值的美国技术。他说:“我一直相信,合作、特别是以民用航天探索作为途径,是美中两国向前走的最好方式。”
  “世界各国科学家都希望能在国际空间站做实验,但只有中国科学家不可以,这是没有道理的,”邓玉林指出,“中国科学家不是洪水猛兽,科学探索需要国际合作,我们在做纯粹的科学研究,成果将造福全人类。”
  在美国航天界,与中国科研团队开展或拓展合作的意愿并不罕见。显然,“‘沃尔夫条款’已经成为孤独的坚持”,美国航天领域律师莱娜·巴查尼对记者说,华盛顿每年都开会讨论这个问题,她希望今年能够把这个条款废除。
  已退休的沃尔夫“的确制造了很多麻烦”,纳诺拉克斯公司的载荷业务负责人玛丽·墨菲对记者说,“我们希望借此能够释放合作的积极信号,最终让各方都能受益”。
  第三,全球航天领域正在迎来商业时代,商业模式是拓展中美航天合作的良好契机。
  低成本、商业化的航天模式,正让更多科学家能够有机会利用空间平台从事前沿科学研究,此次商业模式的航天领域“破冰”合作,将可为更多中国科学项目利用国际空间站开展实验提供借鉴和经验。
  美国空军高级系统与发展指挥部副主任杰弗里·施图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自主设计的实验首次前往国际空间站,无疑代表商业模式的又一次成功。
  美国空军航天司令部官员迈克尔·迪基则认为,尽管并不喜欢有些法律,但仍必须遵守。而只要不违反政策,合作必然是个会带来共赢的好主意。他认为,创新没有国界,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其中一部分,为全人类进行(科学探索),也“需要全球支付”。
  曼伯认为,正如在地球上一样,太空只是另一个做生意的地方。商业是推开一扇门的好方法,是与中国公司和教育机构进行更多合作的新途径。
  “当年是小乒乓球带动中美外交,如今是小基因、高科技推动太空商业合作,这应该说也是个契机”,本次科研任务中方团队主要成员、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副教授李晓琼对记者说。
  最后,中国科学家的研究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地得到国际认可,也促进了相关领域的合作。佛罗里达大学空间生命科学研究专家韦恩·尼科尔森教授说,北京理工大学的科研团队是一个非常敬业和专业的团队,并期待与中国科学家的合作。
  美国佛罗里达航空局商业发展部负责人托尼·甘农赞叹说:“中国科研人员已经证明,他们是真正的科学家。科学探索是全人类的事业,我们必须打开大门,欢迎更多来自中国的科研院校将他们的科学实验从这里送往国际空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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