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新闻 >

北京汽车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基本上达标

2017-09-04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汽车报 | 浏览量:

  北京市《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中涂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由原来的560g(克)/L(升)严格至100 g/L,以推动汽车生产企业中涂水性漆改造。

  2017年8月31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处副处长李健绯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基本上完成了中涂水性漆改造,相关企业基本上达到了北京市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危害。

  装饰、装修使用的涂料是室内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主要来源之一。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制很严格。比如,欧盟规定:一类(亚光类)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得高于30g/L,二类(有光类)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得高于200g/L。

  现阶段,国内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控还处在起步阶段,特别是标准、法规、政策实施和管理过程都还存在不少问题。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参考国际先进污染防治经验,先后推出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实施环保技术改造、抛弃污染工艺和设备、实现全过程清洁生产。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在2015年8月18日联合发布的《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5年9月1日开始实施。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现有污染源从本标准开始实施之日至2017年8月31日执行第一阶段规定的限值,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规定的限值。新污染源从本标准开始实施之日起执行第二阶段规定的限值。

  李健绯表示:“今后,我们将定期对北京市《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行政监督检查。”

    X关闭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