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新闻 >

河南省拟立法保护气候资源,重大项目兴建要进行气候影响论证

2017-09-14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9月11日,为规范气候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人大向各地区下发《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该条例的发布,标志着今后河南省内大型建设项目上马前,不仅要做环评,还将进行气候影响论证。

    气候资源,是指气候要素中能被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利用的太阳光照、热量、降水、风、大气成分等物质和能量。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对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利用项目以及城乡建设规划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破坏气候资源的项目不得上马。

    应当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而未进行的,伪造或擅自涂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未按照要求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评审等,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X关闭
    X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