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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 湖北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7-11-06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近几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2013年视察湖北时强调的要“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的指示,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湖北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水华在会上说,省委省政府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坚决向污染宣战,多管齐下,保护碧水篮天,经过全省上下的一致努力,湖北环保工作成绩斐然。

    狠抓长江大保护

    首先是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优化长江生态国土空间布局,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

    其次是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实施丹江口水库、梁子湖、漳河水库等水质良好湖库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对梁子湖等实施永久性退垸还湖。

    再次是积极开展长江非法码头及排污口、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畜禽和湖库养殖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等专项整治,查处地级以上饮用水源地问题62个,已督促完成整改55个。

    此外,持续加快了造纸、钢铁焦炉、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并保护重点生态区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沿江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重点保护丹江口库区等103个重要湿地。同时结合全省“双护双促”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了“一园两水四行业”的专项执法行动。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治水之战”。近年来,湖北结合河长制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对27条流域46个断面编制了达标方案。对丹江口库区五河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五大系统工程,整治排污口590个,累计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258公里。加大145个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已整改销号94个。133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86家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打好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气之战”。印发《湖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明确考核目标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相关措施落实。对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的五个地方实施空气质量预警,加强对被预警城市跟踪督导,对三个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的地方政府进行了约谈,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省政府月度政务督查。每月公开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增加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实现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全覆盖。

    打好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治土之战”。对全省重点区域开展土壤环境普查,不断完善数据储备,将继续加快推进土壤详查,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颁布实施《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狠抓反馈意见的整改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对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对照反馈意见,制定“1+1+N”整改方案体系,梳理形成了4个方面18项84个整改任务,明确了264条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解决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源地码头整改、化工园区及重点化工企业达标排放等一批重难点问题。对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确保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和彻底整改。

    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制定实施《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湖北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警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确责、履责、追责工作闭环正在形成。制定《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指标考核权重。实施《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县、市给予奖励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问题督办、责任追究、终身追责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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