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印发《科技创新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措施》,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1%左右,科技创新对新旧动能转换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12件,年均增长15%,PCT国际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0件以上,年均增长20%,科技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经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2.4万家,比2018年翻两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万家,每年新增1000家以上,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8%以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着力提升科技供给能力
培育“十强”产业重点技术领域领跑新优势。“十三五”期间,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由山东单位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每年达到100项以上,其中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省财政科技资金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将给予央地联合科技项目最高1亿元配套经费支持。
强化“十强”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十三五”期间,每年在每个产业领域重点梳理3-5个技术链条,支持100项左右重大攻关项目。
强化“十强”产业高端发展前瞻性技术储备。“十三五”期间,每年部署实施30项左右重点项目,储备一批具有产业发展引领作用的前瞻性原创技术。组织开展以基础研究成果深度消化为重点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主动承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在山东转化,支撑“十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
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到2020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数量均增加50%以上,分别达到300家和600家以上,在孵企业和创客团队超过3万家;由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连续三年实现倍增,由2018年6000家增加到2.4万家,实现翻两番。全面落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75%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对企业研发投入,按规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支持。开展“千人服务千企”活动,由企业认可并推荐,每年认定百名企业科技特派员,带技术成果和科研项目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每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左右,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年均增长15%以上。
加快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到2020年,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达到2000家左右、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为实现科技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夯实基础。
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中培育产值过百亿元的科技领军企业,到2020年达到30家以上,产值过10亿元的200家以上。
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加速膨胀。着力在“十强”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实现省级以上高新区国家试点创新型产业集群全覆盖,其中在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培育产值过千亿元的产业集群20家左右。
加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
加快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设成为以蓝色经济、绿色农业为特色的全国重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辐射源和集聚地,为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全省技术市场体系。支持济南建设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与科技金融中心,支持青岛构建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加快建设德州山东省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支持日照智能农机、枣庄智能机床等具有区域特色的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加速先进科技成果与产业的精准对接。
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对促成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服务机构,按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承担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进入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范围的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到2020年,培育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0家、省级技术转移平台20个、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0家,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技术市场体系;全省年技术交易额突破8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提供70%的风险分担。强化省、市、高新区合作,构建覆盖面广的科技金融风险保障机制,撬动100亿元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强化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运营保护
重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继续开展百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认定工作,对认定的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群)给予100万元专利经费补助,用于核心技术专利(群)的维持、保护、转化应用及进一步的专利创造。
建立专利申请保护“绿色通道”。到2020年,全省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每年提高15%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2000件以上。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实施专利保险补贴政策,对企业专利保险保费按6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6万元。
实施科技园区提升专项行动
将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引领区。到2020年,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0%,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山东半岛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初具规模。
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四新”经济策源地。强化高新区“名片产业”培育,支持每个高新区集中打造1-2个“名片产业”。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有1-2家高新区综合排名进入全国前十名,全省高新区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10个左右产值过千亿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支撑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实施农业科技园区产业提升工程,支持每个农业县(市、区)打造1-2个产业规模超10亿元的优势产业。
加强科技人才载体建设
发挥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凝聚人才的重要作用。到2020年,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达到20家左右。在重点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布局建设20家左右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搭建医疗机构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网络。
强化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人才创新服务功能。围绕“十强”产业重点领域,依托科技领军企业、高校或科技园区建设20家左右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促进科教融合发展。
提升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造能力。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加大省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员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累计支持人数达到5000人次以上。
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人才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建设30家左右“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探索建立“一事一议”稳定扶持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团队建设,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实施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加快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强化突出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的评价导向,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的人才和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实行分类评价。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大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研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单项支持额度提高到1000万元。
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创新券”政策实施力度,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率不断提升,受惠中小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扩大国内外科技合作。推动共建中国(山东)-乌克兰科技创新研究院。共建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和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基地,推动中国工程院山东海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建设,加快中科院济南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军民科技融合。依托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加强军民科技基础设施、创新基地和条件资源共建共用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军民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军民科技融合产业集聚发展。
强化科技部门上下联动。定期开展科技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估,强化真抓实干激励导向,对发挥科技创新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作用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在科技资源配置方面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