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指导省国资委多措并举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属企业混改比例稳步提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改革红利逐渐释放,初步形成了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获悉,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国资委监管的37户省属企业资产总额23865亿元,比五年前增加了112.4%。从效益来看,这五年比上一个五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增加了235.6%,利润增加了97.7%,上缴税费增加了136.6%。这五年石油、煤炭等价格大幅度下降,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延长石油、陕煤集团双双入围世界企业500强且位次不断提升,陕西成为西部地区惟一拥有两户世界500强企业的省份;陕煤集团、陕汽控股集团、法士特集团、西部机场集团等稳居行业第一梯队。今年1~5月,监管企业继续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4.2%,税费同比增长35.9%,增加量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在全国的位次也不断提升。
改革红利逐渐释放
据介绍,在实践过程中,陕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采取五种途径。
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引进与主业相关联的战略投资者为主,发展国有、民营、外资相互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利用并购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与行业领军企业、优势非公企业之间的灵活合作,实现发展目标。三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省属企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扩大海外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不断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四是推进企业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陕西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计22家,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为13家。近三年,平均每年新增一户上市公司。五是强化项目合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些企业从新建项目入手,与民营资本、外资展开合作,携手发展。通过以上五种路径,培育发展了一大批混合所有制企业,有些企业已经成为省属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范。
据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陕西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及下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已达到1052户,其中,国有控股企业894户,国有参股企业158户,整体覆盖面达43.44%,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到监管企业的47.1%、55.7%和77.5%。主要表现在,一是层级逐步提升。省国资委监管的37户企业中,近十户企业混改比例超过50%,其中,陕药集团超过70%,燃气集团、金控集团达到60%。混改的重点由原来的以二、三级企业为主,逐步向集团层面发展,秦川机床、陕国投等4户企业已实现了集团层面的混改。二是领域不断拓宽。除少数新组建的集团以外,石油、煤炭、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等重点领域均有民资或外资进入,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渗透到省属企业所有行业。三是活力不断增强。通过与伊顿公司、卡特彼勒公司、强生公司、贝尔公司、壳牌公司、中航股份、潍柴动力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在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推动管理机制变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省属企业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资产周转率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分别加快1.4次、0.4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增长157.1%,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同时也带动了非公资本的发展壮大,一批民营企业凭借混改步入发展快车道。四是内涵不断丰富。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为混而混,为改而改。而是通过不同资本的混合,使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中长期激励、企业党的建设等同步推进、相得益彰。延长石油集团采取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混改,部分领域实现高效融合发展,陕煤集团北元化工,通过混改推动了决策、管理、运营全面升级,“北元模式”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同。五是结构不断优化。通过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公司大集团集中,促进了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为省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了动力活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成为省属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省属企业要坚定不移地走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路。
严格遵循市场和企业发展规律
据悉,为推进混改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7月,陕西省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行动方案》,号召省属企业以更加开放、更加积极的姿态,向非公资本开放,鼓励非公资本参股经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2017年,陕西省整体推进49户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公资本11亿元。省国资委把企业上市作为实施混改的首要选择,研判确定31户企业为上市目标,18户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陕天然气、陕国投2户企业的定向增发及配股方案已经由证监会审核通过,延长化建、陕建机等公司已经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在推进混改工作中,陕西省始终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不搞“一刀切”、不搞“拉郎配”,始终将工作重点放在指导、鼓励和服务上。省政府先后于2014年、2016年出台了两份指导性文件,即《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进一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的意见》。省国资委相继印发了吸引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省属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操作性文件,提出多项积极措施,为推进混改提供制度保障。陕西省国资委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及时介绍政策信息,推介合作项目。2016年,省国资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召开了省属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发展对接会,推出178个合作项目,积极引导国有资本和民营经济相互融合发展,全方位为“非公资本走进来,国有资本走出去”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