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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制定出台《意见》

2018-07-27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 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国工业报记者日前从该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四个着力”殷殷嘱托和“四个切实”重要要求,坚决落实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推动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坚决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五个为”重要讲话精神,该省人民政府迅速行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聚焦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制定出台了《意见》。

  湖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章新平在会上说,《意见》共有25条干货,将在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上下硬功夫,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把湖北打造成为全国体制机制、内陆开放、创新发展“三个新高地”,努力成为中部地区营商环境高地和最佳投资目的地。其主要思路:以打造高标准营商环境为目标,确保全面对标;以增强市场获得感为准绳,确保政策实效;以突破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主攻,确保破解难题。《意见》包括3个部分共25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总体思想、目标等;第二部分按照优化市场、简化办事、提升服务、要素保障等四大块明确了22项改革任务;第三部分强化落实措施3项。主要包括: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推进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等具体措施。

  他指出,《意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率先突出以下重要改革举措尽快落实落地见成效:一是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三是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试点;四是企业不动产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五是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六是建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体系。如在第一条中就明确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中提出2018年底前试点地区将企业开办过程中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3个环节压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湖北省2018年8月底前新开设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4个环节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6月底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而湖北省之前办理新开设企业注册登记需10个工作日左右,压缩开办时间三分之二等。

  章新平最后强调,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服务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建立推进机制高位推动工作”、“继续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突破重点改革事项提前落地见效”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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