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举措
2018-09-02 | 编辑:中机教育网 | 来源:新华社 | 浏览量: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 郁琼源)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实施好已出台措施的同时,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聚焦实体经济减税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意义。在当前稳中有变的态势下,给企业推出切实有感受的减税措施,不仅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而且有利于稳预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涵养了税源。”全国政协常委、财税专家张连起说。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认为,去产能调结构而导致政策性停产的企业处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企业和地方都承受了一定的压力,本着纳税能力原则,应该减免或者递延其应缴税费。国地税合并后,由中央统一进行部署,及时且有针对性。
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
“通过税收政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作用,是政策创新之举。将授信优惠规模从100万元调整到500万元,再到1000万元,使得中小企业的议价能力增强,同时给贷款机构以信号作用。”李成说。
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发展,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业内专家表示,3年期限,表达了政策的稳定性,给境外投资机构强烈的信号和预期。
“以上减税降费政策有利于政策性停产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机构、出口企业等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以应对经济周期的波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教授说。
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会议要求,已定和新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加强督查推动,各部门都要主动拿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有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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